粤交基〔2022〕203号
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
关于联合命名2021年“四好农村路”省级示范县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,财政局,农业农村局,乡村振兴局,省公路事务中心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落实省委,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强化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引领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广东省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》(粤交基〔2021〕357号),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粤交基〔2021〕333号),省交通运输厅,省财政厅,省农业农村厅,省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度申报“四好农村路”省级示范县(市,区)进行核查,评审和公示,现决定联合命名汕头市澄海区,河源市龙川县,梅州市平远县,惠州市惠城区,汕尾市陆丰市,汕尾市海丰县,江门市鹤山市,江门市台山市,阳江市阳东区,湛江市遂溪县,肇庆市广宁县,清远市连州市,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,云浮市云安区共14个县(市,区)作为2021年度我省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。现予以公布。
希望“四好农村路”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,完善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管理机制,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以建设“美丽农村路”和“路长制”为契机,全面推动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高质量发展,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,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皇冠集团app下载网tashengreen.com。各级交通运输,农业农村,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有序协调,紧密配合,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,强化保障措施,积极落实建设养护资金,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。
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
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(代章)
2022年5月30日
附件:
1.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1年“四好农村路”省级示范县的通知.doc
2.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1年“四好农村路”省级示范县的通知.ofd